文化聚落

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心应该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:

首先,他是文化载体的聚居地,具有完善的文化设施,是美术馆、文化馆、展示馆、大剧院等各种文化设施的集合体。

第二,这些文化设施应该形成一个开放、生动的有机结构,一个“活”的文化中心,在资讯极为发达的信息时代,文化中心不再是一个关于意识形态的说教场所。他不应冰冷而封闭的,而是生动、开放的,他允许人们自由地选择、穿越,与自然环境景观相融合,一个具有生长性的开放结构。我们甚至设想可以营业至午夜商店打样,这并非是简单地延长营业时间,而是意味着文化中心融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。无论是对于文化工作者还是普通市民,文化艺术就如购物、娱乐、休闲一样,构成城市生活的一部分。

第三,这一有机结构应当体现此时此地的地域特色,一个根植于当地文化的文化中心。只有与地域文化相结合,这一结构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。

具有这三个特点的文化中心,我们称之为文化聚落。